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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分局购买车队服务、购买食堂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招标公告 News工商分局购买车队服务、购买食堂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受招标人的委托,招标代理机构依法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工商分局购买车队服务、购买食堂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(即项目名称)实施采购。

3.招标文件定于2011年5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9:00~11:00 下午1:00~4:00(北京时间,下同)在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(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)发售,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叁佰元整(RMB ¥300.00)。

4.招标代理机构定于2011年5月6日上午12时(即澄清截止期)前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澄清申请,对澄清问题的具体答复内容将统一发给各投标人。

5.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5月24日当天上午10时(即投标截止期)之前递交至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,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。

6.兹定于2011年5月24日上午10时(即开标时间)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会议室开标,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(身份证、社保卡、驾驶证或护照等)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准时出席开标会,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
7.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放弃投标,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采用书面形式(具体格式见附件4)通知招标代理机构。

2011年5月5日